3月24日上午,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召开“稳经济 促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增进民生福祉专场一)。从会上了解到,2022年以来,福建抓重点工作建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稳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运行,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开户数目前居全国第一,并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截至2月27日,福建省所有市、县(区)均已完成基础养老金调整提高,共惠及509.22万老年城乡居民,目前省定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比全国标准高52元。此外,为落实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支出责任,2022年,福建省财政下达资金65.77亿元,2023年省财政预算安排72.74亿元,同比增长10.6%。
据福建省人社厅副厅长童长峰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福建省覆盖面最广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23年2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297.65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595.79万人。“近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部署,实现制度从无到有,推进从有到好,持续扩大参保覆盖范围,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巩固拓展社保扶贫成果,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在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从2022年1月起,会同财政部门连续三年调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并已连续两年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除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常态化发放到位之外,福建省也持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社保经办服务,通过村级受理信息化、网上服务全覆盖、特殊群体上门办等措施,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办、就近办、上门办”。
据悉,福建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便民信息化平台,在全省近万个村(社区)部署了信息化服务点,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申报不出村和全程信息化经办;又协调合作金融机构,在1.4万个村(社区)设立了村级金融服务便民点,参保人员“不出村”即可缴纳保费或领取养老金。此外,通过“福建居民养老保险”互联网小程序、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全国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城乡居民只需要一台手机即可随时随地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对于8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智力障碍、残疾重病等特殊参保人员,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按村建立上门服务台账,由基层经办人员上门通过村级信息化平台手机端提供服务。(俞文芳)